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6月16日發布的消息顯示,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組織完成《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等2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在標準批準發布之前,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對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7月16日。
附件信息顯示,《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是GB/T36944-2018標準《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要求》的一個配件標準,以其為基礎,選取安全要求項目,增加防火阻燃的內容。
充分遵循以發布標準GB17761-2018中關于充電器的條款要求,考慮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標準(報批),GB4706.1-2005等標準的要求。行業內產品能夠平穩過渡,為行業健康發展做貢獻,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逐步提高產品質量水平,特別是提供防火阻燃的等級和水平。
本標準起草重點要解決的問題:產品安全、防火阻燃、統一接口。
產品安全:在GB/T36944-2018《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要求》的基礎上聚焦安全問題,統一和強化安全性項目。
防火阻燃:在GB/T36944-2018起草時,由于歷史原因,主要考慮了電氣安全,沒有考慮無人值守、阻燃及防火安全。充電器強標將強化無人值守、阻燃及防火安全。
統一接口和通訊協議:目前充電器生產企業要生產幾十種輸出插頭滿足不同的電動自行車整車企業,造成資源的浪費,給消費者互換帶來麻煩。個別生產廠為了迎合市場,設計出不安全的通用插座,甚至與220V系統互插,造成了極大安全隱患。
此外,在電動自行車安全方面,還有一項即將執行的政策值得關注:據應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從2021年8月1日開始,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將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該規定還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另據研究機構EVTank、伊維經濟研究院聯合中國電池產業研究院共同發布的《中國電動兩輪車行業發展白皮書(2022年)》顯示,2021年,中國電動兩輪車總體產量達到5443萬輛,同比增長12.6%,增長幅度較2020年出現較大幅度的下滑。其中電動摩托車產量為251萬輛,同比增長21.3%,電動輕便摩托車產量為64萬輛,同比下滑41.6%。
白皮書分析稱,2021年中國電動兩輪車產量增速不及預期的原因主要包括:(1)2021年共享電動兩輪車的投放遭遇政策阻力開始收緊,美團和滴滴等運營商放緩甚至停止投放共享電動車;(2)國內部分地區推行新國標政策緩慢,大部分城市均推遲1-2年執行,導致非國標車的替換放緩。即便是兩大不利因素對2021年的中國電動兩輪車產生了較大的影響,2021年中國電動兩輪車的出口市場依然強勁,同比大幅增長27.5%。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布的2021年全國消防救援隊伍接處警與火災情況數據顯示,去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故障引發的火災近1.8萬起、死亡57人。由于不少電動自行車火災未引發周邊物品燃燒,當事人多數不報警,此數據可能與實際數據相差較大。目前,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龐大,群眾使用較多,快遞外賣群體高頻次使用,“人車同屋”、在通道走道充電停放等違規行為仍比較普遍,火災風險仍將長期影響群眾消防安全。
來自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另一組數據顯示,4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2021年道路交通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39家,有8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31家企業合格。其中,電動自行車抽查不合格率為24.8%。本次抽查電動自行車重點對車速限值,制動性能,整車質量,結構,車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電氣裝置,充電器與蓄電池,防火性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除制動性能外,其他項目均發現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企業質量控制不嚴,存在車速超標準要求,無提示音,少裝、錯裝零部件等問題;二是銷售企業沒有按照車輛強制性產品認證備案參數裝配部件,存在隨意改變車輛部件及結構的現象。
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國內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3億輛,但由于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發生充電起火的事故較多,由此帶來的人身財產安全、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挑戰加劇,亟待加強相關強制性標準的建設、改進和管理。